据中国中医药报讯(记者王青云 通讯员孙国社)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发挥中药作用,大力支持中药抗疫防病。
《通知》提出,临时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
《通知》明确,发挥中药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支持中药抗疫防病。各市(区)可通过专家论证程序将各级医疗机构研发的新冠肺炎治疗相关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加快新冠肺炎治疗中药制剂研发,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储备。(来源:2022-12-23中国中医药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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